謝謝提醒!
_________________我不是數學高手,但我愛好數學。
孫先生的舉例頗有趣,若要完全明白這個證明,怕是需要代數學的知識,而這的確是釵h教師未曾熟悉的。說明(-1)×(-1)=1先把我們的常識判斷丟開,可以使用的工具有:交換律、結合律、分配律;零化子0;1+K=0;移項。0=K(!+K)=K+KK1=1+(K+KK)=(1+K)+KK =0+KK=KKK是1的加法逆元:-1。故而,(-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