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我國參賽代表隊員得獎名單與試題公告

日期 2016-08-24 23:41:39
文章主題: 九章數學基金會


2016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TIMC 2016)得獎名單
臺灣A-1張修展臺中市大墩國中個人賽金牌團體賽冠軍隊際賽亞軍
臺灣A-2康柏賢宜蘭縣中道中學個人賽金牌團體賽冠軍隊際賽亞軍
臺灣A-3黃元顥臺北市中正國中個人賽銅牌團體賽冠軍隊際賽亞軍
臺灣A-4劉得徵臺北市西松高中國中部個人賽銅牌團體賽冠軍隊際賽亞軍
臺灣B-1呂佳穎新竹實中國中部個人賽佳作隊際賽亞軍
臺灣B-2林享辰新竹市光華國中個人賽銅牌隊際賽亞軍
臺灣B-3徐楷程新竹實中國中部個人賽銀牌隊際賽亞軍
臺灣B-4鄭百里新竹實中國中部個人賽佳作隊際賽亞軍
臺灣C-1李玟叡臺中市明道中學個人賽銀牌團體賽亞軍隊際賽亞軍
臺灣C-2李宗祐高雄市陽明國中個人賽佳作團體賽亞軍隊際賽亞軍
臺灣C-3傅彥綱桃園市復旦中學國中部個人賽金牌團體賽亞軍隊際賽亞軍
臺灣C-4曾暐富桃園市復旦中學國中部個人賽銅牌團體賽亞軍隊際賽亞軍
臺灣D-1林聖傑高雄市五福國中個人賽銅牌隊際賽季軍
臺灣D-2蔡定璋高雄市五福國中個人賽銅牌隊際賽季軍
臺灣D-3蔡東翰高雄市小港國中個人賽銅牌隊際賽季軍
臺灣D-4顏于皓高雄市五福國中個人賽銀牌隊際賽季軍


國際數學競賽官方網站
http://chiuchang.org/
TIMC 2016 官方網站
http://obecimso.net/imc_eng/


2016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TIMC 2016)中、英文試題與簡答下載

2016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我國參賽代表遴選活動簡章下載

2016初賽試題(中文)

啟事

近來有各國補習業者聯合在國外也以IMC為名辦理比賽,企圖魚目混珠騙取高額之報名費與培訓費用,敬請各界仔細分辨,以免上當受騙!
1. 本競賽之名稱為International Mathematics Competition, 簡稱IMC。以Contest, Asia, ...字眼者均非本競賽。
2. 本競賽主辦單位與各國代表均為各國教育部、數學會或非營利組織,而非補習班、民營辦學機構或協會。本競賽每年都由不同國家承辦,而非固定在一個地方舉行。
3.本競賽參賽國達三十國之多,各國參賽選手都有限制,我國至多可派小學、中學各16名。
4.本競賽只分小學組與初中組,不細分3, 4, 5, 6, 7, 8, 9年級組。本競賽給獎辦法為所有參賽選手人數之1/15頒金牌、2/15頒銀牌、3/15頒銅牌、4/15頒佳作,而非人人有獎牌。
5 本國際競賽由主辦單位負責領隊與選手落地後所有食宿與大會旅遊。選手只需負擔各自之往返機票,不需分攤領隊之費用。出國各項費用透明公開,不會有旅行社強迫購物等情事。
6.本競賽不會辦理收費之培訓營,代表隊員培訓一律免費。
7. 本競賽不會找立委關說或涉嫌貪污的教育官員授旗。
8.本競賽我國代表隊選拔公平公正公開,不會與補習班合作。
9.本競賽試題嚴謹,非東拼西湊。
10.本競賽不會登廣告大肆宣傳。


網上報名請連結高雄復華中學網站

初賽增設屏東試場,地點:屏東市至正國中(屏東市公裕街300號)


http://www.fhhs.kh.edu.tw/showdet.jsp?UPAUTONO=0&AUTONO=59&DETAUTONO=242

一、活動宗旨
(一)提供一個青少年國際數學交流的機會
(二)促進各地青少年的友誼及合作精神
(三)發掘學生在數學領域的潛能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二)主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數學系
(三)協辦單位:臺灣北、中、南及花東區協辦單位
三、遴選目的:選拔參加「2016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國家代表隊選手。
該項比賽訂於2016年8月14日至8月19日在泰國清邁舉行。
四、參賽資格
依國際城市邀請賽規定,我國參加國際賽選手需在1999年8月1日以後出生且必須為尚未完成高中入學註冊手續之中華民國國籍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
五、遴選辦法:遴選分三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初賽
初賽時間:2016年1月24日(週日) 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請提前30分鐘抵達試場,全國同步進行測試。
北區試場設於臺北市信義路三段143號;國立師大附中。http://www.hs.ntnu.edu.tw/new.html
新竹試場設於新竹市南大路521號;新竹教育大學。http://www.nhcue.edu.tw/i_guest.htm
中區試場設於彰化市進德路一號;彰化師大數學系。http://www.ncue.edu.tw/newindex.htm
南區試場設於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42號;復華中學。http://www.fhhs.kh.edu.tw/
臺南市設於台南市光華高中;花東地區由臺東專科學校協辦。
(二)第二階段:複賽
1.複賽時間:2016年3月27日(週日) 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請提前30分鐘
抵達試場,全國同步進行測試。
2.複賽資格:
(1)參加高雄市數學能力競賽表現優異獲推薦之學生共48名。
(2)各縣市教育局處(高雄市除外)推薦數學優異之學生,每一縣市至多4名。
(3)參加臺灣北、中、南及東區協辦單位舉辦初賽獲推薦之數學優異學生。
(北區至多推薦60名,中區至多推薦60名,南區至多推薦60名,花東及離島考區至多共推薦20名)
(4)經中華民國數學奧林匹亞委員會工作小組兩位委員推薦之數學優異學生,每位委員
至多推薦4名。
(5)參加國際中小學數學能力檢測(IMAS)獲初中組第一輪檢測成績在臺灣考生前10%之考生,且獲IMAS行政委員會推薦者。
3.複賽地點:
北區試場設於臺北市信義路三段143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中區試場設於彰化市進德路一號;國立彰化師大數學系。
南區試場設於高雄市苓雅區民權一路42號;高雄市復華高級中學。
花東地區由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協辦。
(三)第三階段:決賽
1.決賽時間:2016年4月10日(週日)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請提前30分鐘報到。
2.決賽地點:決賽試場安排在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和平校區。
(詳細試場將另行公告在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數學系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網站)
3.決賽資格:通過複賽錄取(1)高雄市16名;(2)臺灣地區(臺灣北、中、南、東區協辦單位)36名,共計52名;(3)為鼓勵離島地區學生(馬祖、綠島、蘭嶼、小琉球、金門和澎湖),未進入前52名的離島複賽選手,由「2016年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評審委員會」另外擇優推薦至多四名,上述三項皆可獲得參加決賽資格。
六、試題形式:初、複賽與決賽試題題型,以歷屆國內外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考題為參考題型;其中包含12題填充題(每題5分),3題計算證明題(每題20分),總分120分。
七、國際賽相關事項:
(一)複賽錄取的選手經參加決賽後,由選訓小組依決賽成績之總分排序,遴選參加國際賽選手全國共16名共四隊(其中高雄市選手由參加決賽16名高雄市學生中選出決賽成績前4名組成高雄市隊;臺灣區選手則由參加決賽36名中選出決賽成績前12名組成臺灣A、臺灣B、臺灣C三隊),參加2016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
(二)遴選代表隊選手如有決賽成績同分者,則比較複賽成績;又同分者則比較決賽計算證明題成績。
(三)代表隊選手若有需要辦理公假時,則由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出具公函辦理公假手續。如獲得國際賽代表的選手放棄出國比賽而空出名額,則由該選手所屬地區(高雄市或臺灣地區)候補選手按決賽成績高低依序遞補。
(四)國際賽活動日期及地點:暫定2016年7月27日至8月1日在泰國清邁舉行。
(五)國際賽接待情況:
1.選手部分:參賽選手需由遴選活動主辦單位團體購票,以團進團出方式參加競賽;國際賽主辦單位將負擔比賽期間食宿費用,其餘費用包括往返機票、證照及分攤部分其他費用,參賽選手每人約新臺幣16000元。
2.家長部分:隨行家長除機票、證照及交通相關費用外,另繳交大會每人650美元。
八、報名辦法:
(一)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學每校均可推薦4名(需於1999年8月1日以後出生且必須尚
未完成高中入學註冊手續)我國籍學生報名參加第一階段遴選,不收報名費用。
(二)符合參賽資格之學生均可自費報名參加,酌收試務費用每人新臺幣500元整。
(三)報名截止日期:2016年1月18日。
(四)無論推薦或自費報名,請全部向高雄市復華高級中學辦理,一律採用網上報名。
※報名流程說明(個別報名及團體報名皆同):
個別及團體報名:請至高雄市復華中學網站填寫考生資料( http://www.fhhs.kh.edu.tw/)
線上報名後,繳費方式:報名費請存入復華高級中學帳戶,郵政劃撥:04011404;
郵政劃撥單通訊欄務請填寫參賽者姓名及聯絡電話。
※學校推薦報名:請推薦學生自行完成線上報名,並請校方另行將推薦函e-mail 至lily@ms.fhhs.kh.edu.tw;內容包括:(1)校名、註冊組長以上承辦人姓名與職稱簽章、聯繫電話。(2)推薦學生姓名。以上手續完備方可享有免繳交報名費用,推薦學生無故缺考之學校將被取消享有免繳費用資格2年。
(五)不另行寄發准考證,考生請憑身份證、護照、健保卡或戶口名簿參賽。
九、獎勵辦法
(一)凡入選並全程參加決賽者均頒發參賽證明乙份,以資鼓勵。
(二)依決賽成績排序,頒發金牌獎2名、銀牌獎5名、銅牌獎9名、及佳作獎20名。
(三)參賽選手其表現如符合本年度其他國際競賽資格者,評審委員會得依決賽成績順序推薦參加各項國際競賽。
(四)國際賽前培訓(隊際賽模擬及個人賽研習):已獲選參加國際賽的16位學生務必參加;其他參加決賽但未獲選參加國際賽資格的學生,可以自由報名參加。
十、競賽注意事項
(一)參加初賽、複賽及決賽之選手,往返交通及食宿費用自理。
(二)答案須填寫在評審委員會指定的答案紙上。
(三)比賽只准用書寫或繪圖文具,不准使用其他電子計算儀器。
(四)答案卷將由『2016年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評審委員會』委任之評分團評閱。
(五)競賽場所除參加學生、評審委員及配有工作人員之識別證者外,一律不准進入。
(六)參賽選手必須攜帶就讀學校學生證或國民身分證,經查證無誤後,始准參加競賽。
(七)各項競賽活動開始後遲到20分以上或開始後40分鐘內離開試場者,視為棄權論。
(八)除試題文字印刷不清楚外,一律不作說明或解答。
(九)參賽選手進場後,如有突發事件,必須暫時離開競賽場所,需由服務人員陪同處
理,且耗費時間列入比賽時間內,不另外增加。
(十)除簡章規定物品或現場試務人員允許之物品,其他私人物品一律禁止攜入試場。
十一、比賽試題:由「2016年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評審委員會」負責命題和審定;
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歷屆試題可參考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數學系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網站: http://cauchy.math.nknu.edu.tw/math/
十二、偶發事件處理:若有偶發事件或未盡事宜之情形,例如:複、決賽期間逢重大考試或活動,需調整日期或方式,則由2016年青少年數學國際城市邀請賽評審委員會開會決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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