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國第一屆國際小學數學競賽規則
    	日期 2003-06-27 15:36:04 文章主題: 九章數學基金會
 
  |  Thailand’ 1st Elementary Mathematics International Contest 2003 	泰國第一屆國際小學數學競賽
 
  前言
    1. 泰國第一屆國際小學數學競賽將定於2003年9月5日至11日在泰國舉行。   2. 舉行泰國第一屆國際小學數學競賽的目的:       • 為國際提供一個小學數學交流的機會;       • 促進世界各地小學學生的友誼; •	發掘世界各地資優學生數學的潛能。
  參賽對伍
    預估約有來自十個國家40支隊伍參加•
  參賽與責任
  1.	泰國第一屆國際小學數學競賽將邀請世界不同地區之城市派隊參加比賽。參加之隊伍須派出一名領隊、一名副領隊及不多於四名隊員參加比賽。 2.	隊員必須未升讀中學及於1989年9月5日或之後出生。 3.	大會將負責各參賽隊伍在參賽期間全部食宿費用。 4.	來回泰國及參賽城市之交通費用由參賽隊伍自行負責。 5.	有意參賽者請盡早通知籌委會,詳細資料須於2003年6月30日或之前寄回『泰國第一屆國際小學數學競賽籌委會』。    大會採用之語言
       泰文及英文為大會所採用之語言。
  比賽規例
  1.	比賽項目分個人及隊際兩部份。 2.	比賽將於2003年9月8日舉行。 3.	隊員在上午進行一小時三十分鐘之個人比賽,共十五題。 4.	隊員在下午進行一小時之隊際比賽,共十題。。 5.	大會提供泰文及英文比賽題目,其他的文字由領隊翻譯。 6.	答案須填寫在大會指定之答案紙上。 7.	比賽時只准用書寫或繪圖文具,不准使用計算機或四位數字表等計算工具。 8.	所有答案均為數字,並應化簡,但無須呈交算草。 9.	參賽隊員之答案將由『泰國第一屆國際小學數學競賽籌委會』委任之評判團評核。 10.	成績公佈及頒獎禮於2003年9月10日舉行。 11.	9月8日晚上舉行聯歡會,誠邀各隊參賽學生準備一表演節目,例如唱歌、話劇、跳舞、朗誦或其他專長表演,形式不限。
  比賽試題
      由『泰國第一屆國際小學數學競賽籌委會』委任之評判團和參賽隊伍之領隊共同審定和選出。各參賽隊伍須於抵到前提供試題,每項比賽最多五題,要適合小學生解答,難度可參考樣題。試題須以英文書寫,並於2003年7月31日或之前寄給『泰國第一屆國際小學數學競賽籌委會』。各隊領隊須提前一日於9月5日抵港,9月6日討論和選出試題。然後於9月7日由各領隊把試題翻譯為所屬地區的文字。
  獎項
  1.	個人獎 分一等、二等和三等,不少於半數之參賽隊員在個人比賽中可獲個人獎項。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之數目比例約為1:2:3。     2.團體獎 計算每隊在個人比賽中最高分數三人的成績之和,成績最高的三隊獲頒獎盃。成績相同以分數最高隊員的一隊為勝。
  3.隊際獎 在隊際比賽中每組最高分數的三隊獲頒獎盃。隊際比賽的試題每題都有難度,題號小者難度較低,如成績相同,以答對的題號之和較大者為勝。如題號之和又相同,則以答對之題號大者為勝。 領隊、副領隊及隊員之住宿安排
  	所有參賽者(包括領隊、副領隊及隊員)於比賽期間將入住由大會安排之住宿地點。大會將安排一位「聯絡員」予每一隊參賽者,協助提供資料。基於安全理由,各參賽者在沒有「聯絡員」陪同下應避免離開住宿地點。
  	大會極希望各參賽單位之領隊及副領隊悉心照顧及指示參賽隊員,以期能盡快適應陌生比賽環境。
  	所有參賽隊伍必須於比賽日期之第一天到達(領隊為2003年9月5日到達,其餘成員為9月6日),並於2003年9月11日中午12:00時離開,參賽者若提早到達或延期離開香港,有關食宿安排及費用均需自行負責。	
  泰國入境簽証
  	泰國第一屆國際小學數學競賽之參賽者必須獲得適當之入境簽証方能合法進入泰國。所有參賽者必須查明所需之出入境文件及有關之條款。
  賽程安排
  2003/9/5	2003/9/6	2003/9/7	2003/9/8	2003/9/9	2003/9/10	2003/9/11 領隊報到	副領隊及隊員報到	參觀	開幕禮比賽	參觀	頒獎禮	離營 	領隊討論試題	領隊翻譯試題	文化之夜	參觀	參觀	
  泰國第一屆國際小學數學競賽參賽者之意外保險
  	大會將為所有泰國第一屆國際小學數學競賽之參賽者購買比賽期間意外保險。是項保險將包括由意外所引致死亡或身體永久傷殘。大會建議所有參賽者自行購買合適之醫療保險。
 
 
 
 
 
 
  泰國簡介
  面積:514,000 平方公里  首都:Bangkok(曼谷)  人口:6,060萬  人種:泰人75%, 華人14%, 其它11%  語言:泰語 •宗教信仰:佛教95%,回教4%  平均每人國民生產毛額:US$6,100  貨幣與匯兌:泰國貨幣以泰銖(Baht)為單位,兌換率︰新台幣0.8 元約泰幣1元,1銖為100沙丹(sating)。 紙幣有10,20,50,100,500銖,銅質硬幣有20、50沙丹二種,銀質硬幣有1、2、5銖三種。 •時差:GMT+7,台灣時刻-1 •電源規格:220伏特、50Hz、雙孔圓形與三孔扁型插座  直撥電話:台灣直撥泰國 002(國際冠碼)+66(泰國國碼)+(區域碼)+ (電話號碼)。泰國直撥台灣100(國際冠碼)+886(台灣)+城市碼+電話號碼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   104台北市復興北路150號7樓 TEL: 2712-1882 FAX: 2713-0042  泰國氣候 泰國屬熱帶氣候,年平均溫度高達28.7℃,四季如夏,簡單劃分,全年只有雨季(5月~10月)及乾季(11月~翌年4月);年平均溫雖高,但還是建議您隨身攜帶一件輕便薄外套,以防冷氣房及山區的涼意。 日用品(個人盥洗用具) 1. 服裝以夏季衣服為主,盡量以簡單方便為原則,但記得攜帶一件輕便薄外套以禦山區及冷氣房內之涼意 2.泰國天氣全年為最熱,應多帶一些吸汗性的T恤,建議您可帶太陽眼鏡、防曬油、帽子、泳衣、牙膏牙刷、拖鞋、海灘鞋。 3.請自行攜帶腸胃藥、感冒藥、等個人習慣使用藥物。 泰國特產 1. 熱帶水果:榴連、柚子、山竹、紅毛丹等等  2. 泰絲、沙龍   3. 紅寶石、藍寶石 安全事項 請妥善保管護照、證件及個人貴重物品,請勿放於巴士、旅館、房間內以及大行李中,並謹防扒手及陌生人搭訕。 風俗民情 泰國社會文化與台灣有些差異,有些當地風俗習慣不可不知,以免觸犯當地人,惹來不快更影響遊興:  1.泰國人相信每個人頭上都有精靈,被人摸頭或以手揮過頭頂,將使精靈之光黯淡無神,因此切記不可摸泰國人的頭。 2.不可用腳指物品,泰國人認為腳是最污髒的地方,因此以腳指物品及水果都是不敬的。  3.泰國為佛教國家,男士必須出家修行,因此在泰國旅遊期間,您可常見到泰國和尚,女性不可碰觸和尚之身體,否則他多年修行將毀於一旦。  4. 泰國交通駕駛靠左邊行駛,與台灣相反,逛街過馬路請先注意右邊再看左邊。 5. 水不可生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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