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是討論數列規律的一個自由心證,
誰也不能就一個沒有完成的數列下斷言說他一定會有某種規律
除非 他已明顯告訴你這個數列的規律依照某前幾項的規則
例如, 我給一個數列好了: 1, 2, 3, 4, 5,...
他難道就一定是你所認為的等差數列嗎 ?
如果我把前十五項寫出來 :
1, 2, 3, 4, 5, 2, 3, 4, 5, 6, 3, 4, 5, 6, 7, .....
它當然不是一個等差, 但卻是一個有某種規律的數列,
是不是 ?! _________________ 孩子們, 別再問我為何每天都穿 KAPPA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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