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2^2)+1/(3^2)+1/(4^2)+......=(π^2)/61/(1^4)+1/(2^4)+1/(3^4)+1/(4^4)+......=(π^4)/901/(1^6)+1/(2^6)+1/(3^6)+1/(4^6)+......=(π^6)/945why???????????????????????????????????????
這應該是有人證明的吧請問您看的書是不是{數學妖法}
好難喔
這是歐拉所證出的
1.5 < 1/(1^2)+1/(2^2)+1/(3^2)+1/(4^2)+...... < 2
我是看{毛起來說e}
最後那個符號是啥
講清楚說明白
符號e 首先以e表示自然對數(natural logarithm)的底是歐拉,他大約於1727年或1728年的手稿內採用這符號,但這手稿至 1862年才付印。此外,他於其1736年出版之《力學》第一卷及1747年至1751年的文章內亦以e表示自然對數的底。而 丹尼爾.伯努利、孔多塞及蘭伯特則分別於1760年、1771 年及1764年採用這符號。其後貝祖(1797年)、克拉姆(1808年) 等都這樣用e,至今也是。 到了十九世紀,我國曾以特殊符號表示自然對數的底。李善蘭譯的《代數學》(1859年)卷首有這樣的一句:“又訥 字代二、七一八二八一八,為訥白爾對數底率。”即以“訥”表示自然對數的底。華蘅芳於1873年譯的《代數術》卷十八 有這樣的一句:“則得其常數為二.七一八二八一八二八四五九四五不盡,此數以戊代之,……可見戊即為訥對之底。”即以“戊”表示自然對數的底,這顯然與當時以甲乙丙 丁譯ABCDE有關,因此以“戊”譯e。其後因數學書採用了橫排及西文記法,因此亦採用了“e”這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