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犯人要被處死刑,法官對犯人說:這裡有六間房間,某一間裡有一隻老虎。從星期一到星期六,你每天開一間房間,等到你開到有老虎的房間時,那就是你的死期。不過你不可能知道你哪天會死,因為你不隻哪間有老虎。犯人想了一下,說:我知道老虎一定不會再第六間,因為當我星期五開了第五扇門後,發現都沒有老虎,我就知道那一定在第六間,與法官所說的不合。我也知道絕對部會在第五間因為當我開了第四到門,發現裡面都是空的後我已知不會在第六間,那就一定是在第五間囉。四、三、二、一相同,證出:"不可能有無法預知的老虎!"
_________________.......笑
可不可以再說明一下...如果開的第一間就是老虎要怎麼預測...
因為依此類推,可隻六、五、四、三、二接不可能有無法欲知的老虎,就知道一定是在第一間啦。
重點是法官的預知是指初始條件下,犯人說的預知是在任意時候,這個語意上的差異造成一個假的歸納法假設。
這種錯誤太明顯了法官的說法的確是錯的因為當他開完5間後,若都沒有老虎,他就知道他第6天會死然而他後面的推論錯了仔細觀察便能發現
法官斷言他不知道哪天會死結果老虎在第三間後來到星期三犯人開門就死了法官說的沒錯他的確不知道哪裡錯了?試想你是犯人你星期天預測星期一會死星期一預測星期二會死星期二預測星期三會死星期三預測星期四會死星期四預測星期五會死這樣預測哪有不中的阿
恩阿這個推測是錯的